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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 昆山落户中心 来源: 苏州落户 发布日期:2021-09-14 10:15
昆山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是怎样的?

重磅消息!
 
2021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已公布
 
 
昆山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出炉
 
2021年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公告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15号)规定,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如下:昆山市600分。公安机关将于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一说到积分落户
 
很多小伙伴还在云里雾里
 
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是怎样的?
昆山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是怎样的?
 
01
什么是积分落户?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02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03提供材料
 
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一)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三)婚姻状况材料是指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四)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五)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是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是指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证明材料应当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使用假证、冒用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04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有网友发了一份积分落户流程
 
提出申请(每年7月31日前)→提供材料
 
→受理申请→公布达标分值(8月31日前)
 
→公示准入名单(每年9月上旬)
 
→发放准入卡→办理手续→监督检查
 
 
今年就参加了积分落户总积分达到1490分
 
而昆山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为600分
 
落户有望了啊!
 
 
目前2021积分落户申请已于7月31日截止
 
打算明年申请积分落户的小伙伴
 
可以先准备起来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可以咨询昆山各积分受理点
 
落户昆山还有这些方式!
 
昆山最新购房落户、投靠落户政策
 
前不久,昆山市公安局发布了
 
2021版《昆山新市民必备宝典-市外户口迁入》
 
对落户昆山的几种方式
 
及相应材料进行了明确
公安窗口受理市外户口迁入有以下方式:购房、投靠、积分入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可向辖区派出所申请。
 
 
购房、投靠类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12-57385852。
 
 
如需咨询人才引进(0512-55137206、55137211)等其他户口迁入途径的,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如需咨询积分入户相关信息,请查阅“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
 
 
请申请人对照自身情况,按照对应情形准备材料,向拟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江苏省内居民可同时提出“一站式”办理),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先看购房落户!
 
01购房申请入户(单位职工)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房屋产权证(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⑶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由本人提供社保编号,受理单位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⑷居民身份证;
 
⑸居民户口簿;
 
⑹婚姻状况材料;
 
⑺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允许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⑻外市无业配偶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
 
⑼成年未婚子女随迁,详见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成年未婚子女)”;
 
⑽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辅助材料。
 
 
02购房申请入户(经商、兴办产业)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房屋产权证(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⑶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3年以上);
 
⑷纳税证明(个人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清单);
 
⑸居民身份证;
 
⑹居民户口簿;
 
⑺婚姻状况材料;
 
⑻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允许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⑼外市无业配偶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
 
⑽成年未婚子女随迁,详见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成年未婚子女)”;
 
⑾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落户新增了一个要求:
 
即,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这源于苏州推出的取消购房落户的政策
 
以及昆山购房落户过渡期规定
 
苏州取消购房落户
 
苏州市结合特大城市的规模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昆山等县级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要求各县级市(区)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合理过渡期。
 
 
昆山购房落户过渡期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昆山市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过渡期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明确了过渡期申请购房落户人员的条件和申请购房落户的截止时间。
 
 
规定购买昆山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或者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有关规定》明确购房落户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也就是说
 
过渡期结束后购房落户将取消
 
再看看投靠落户!
 
 
01夫妻投靠申请入户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配偶提出申请,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⑶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
 
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拥有属于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
 
⑹家庭成员关系材料(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需提供);
 
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⑻投靠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
 
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02子女(未满18周岁)投靠父母入户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子女根据身份证实际申领情况);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
 
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拥有属于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
 
⑹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⑺出生医学证明;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0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成年未婚子女)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本人无法提供婚姻状况材料、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凭申请人当场书面承诺办理);
 
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拥有属于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
 
⑹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材料;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0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入户
 
⑴子女书面申请(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0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
 
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材料;
 
⑹子女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子女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⑻未到年龄的已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件;
 
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0580周岁以上老人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⑴子女书面申请;
 
⑵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登记在家庭户的,提供子女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子女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⑶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的,提供子女及配偶在昆无房产证明(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在昆无房证明)、子女户籍证明;
 
⑷子女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与集体户一致的现工作单位社保证明、单位落户意见;子女户口登记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子女落户昆山后在昆正常交纳社保证明、现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人才市场落户审核意见;
 
⑸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⑹父母居民户口簿;
 
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材料;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06退休人员回原籍申请入户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居民身份证;
 
⑶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
 
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在昆无房证明),经同意可以在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落户,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迁往农村地区的,需符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
 
⑹符合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情形的,提供原本市户籍迁出材料;
 
⑺离退休证件;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注意!
 
 
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迁移申报材料
 
 
1、申请;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积分落户、购房落户
 
以及投靠落户的最新政策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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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大家早日成为新昆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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